第1127章 三代以下第一诏
第1127章 三代以下第一诏
元祐三年十月丙戌(十四)。
诏荆湖南路、广南西路、利州路、夔州路、安南都护府有司:朝廷疆理四海、务在柔远————朕膺绍先帝之德,并委有司,兴教化、怀安民、慰百姓、体人情————命有司宣慰各地土司、官民,察访英才,荐举为太学、武学之才!
有司当采地方民情,宣以朝廷德政,安民怀远,以称朕意!
这就是命令偏远州郡,特别是少数民族土司治区的流官们,要加强民族团结,特别要团结少数民族领袖。
还给了政策赶紧去土司们家里看看,有没有英才?有没有忠良?
有的话,赶快向朝廷举荐。
太学、武学,都会给这些忠良英才,开通快速录取通道。
确保地方上的少数民族领袖们,也能感受到赵官家的恩情。
为此,赵煦特别给太学、武学各拨款十万贯。
作为未来的土司家的衙内们在太学、武学的专项教育资金。
不过,朝廷上下对这个事情,几乎不怎么关心。
因为几乎所以的注意力,都已经集中在汴京城外的九厢十四坊。
集中在那些纺纱作坊中。
无论是出于道义也好,还是利益也罢,或者单纯的歧视、看不起商贾。
总之,无论新党,还是旧党,在最近这几天都在集中火力,重点爆破工商业。
这很正常!
虽然,在赵煦的操盘下,工商业和权贵们形成了利益捆绑。
但,大宋朝依旧是一个封建地主为核心的王朝。
也依旧是一个小农经济为主体的社会。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但现在,上层建筑却违背了经济基础,开始和新兴的工商业商贾们勾勾搭搭。
自然的,无论是在意识形态,还是三观或者利益上。
多数士大夫文官们,会天然的对商贾有著敌视。
这就和他们会天然的敌视内臣、外戚、武臣一样。
如今逮著机会,自然是痛打落水狗。
汴京义报,每天都在刊载新的批评文章。
从道德上、伦理上、法律上全面攻击和否定商贾。
就连曾经和商贾们勾勾搭搭的权贵们,也在落井下石。
不止是抽掉了对纺纱作坊主们的庇护。
还联合起官府,对昔日的那些向他们纳贡、孝敬的商贾下手。
这很正常!
商贾,只是猪而已。
甚至,只是个存钱的陶猪罐!
而且,不止是皇帝、官府这么看他们。
权贵们也是一般!
自汉武以来,千年以降,素来如此。
也是在这个时候,赵煦给大理寺、刑部、开封府、街道司明发了一道旨意:
朕膺绍俊命,承继宗庙,获保社稷————嗟乎!昔皇考遗圣训于朕:小子,百姓之产,黎庶之居,血汗所凝也————若其不曾犯法,则风能进,雨能进,独吾不能进也!此我赵氏所以王天下而德四海,汝当切记切记!
朕今奉列圣之祀,当从先帝之教。
著令有司:凡我百姓,若不曾犯法,官府又未有确凿之罪证,其家居之地,訾产所在,风能入,雨能入,官府不可侵!
此上合先王之教,下继列圣之德也!
当秋毫无犯,以称朕意!
于是,命开封府、街道司遣员保护有关商贾产业。
并要求有司,除非有明确罪证,并得到刑部、大理寺或开封府签发的逮捕状,不然,任何人不允许侵犯相关人等的人身安全。
特别是当这些人,处于他们合法所拥有的宅邸、马车、店铺内的时候。
这道诏命发出后,针对商贾的围攻甚至扩大化攻击,开始消停。
商贾们在得知此事后,纷纷面朝皇城方向,磕头谢恩。
许多人更是泪流满面,当即就决定,要在家里给官家立神主,为官家日夜祷告祈福,祈求神佛,保佑官家长命百岁。
李二虎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大商贾,汴京城的新贵,在过去的这些天,可谓是度日如年。
先是汴京义报的那一篇文章,炸的他魂不附体。
紧接著,舆论开始变得凶狠。
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将包括他在内的所有纺纱作坊主,开除出了人籍—非人哉!
哪怕李二虎没读过几天书,也是知道,被定义为非人」的下场!
这意味著,他和他的家人,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的合法猎杀目标。
任何人,特别是那些,曾被他压迫、压榨的工人。
在这个时候,若能找到机会,进入他的家宅,取下他和他的家人的首级。
这可能都不算犯法!
甚至,可能会被官府认定为义士」!
就像汴京新报上连载过的那些话本汉唐故事里的主人公——复仇,义也!
特别是为父母、妻儿复仇。
自古天经地义!
在汉代做这种事情的人,甚至可以凭此被朝廷征辟为官。
所以,这些日子里,李二虎是担惊受怕。
每天晚上睡觉,都是抱著刀子睡的。
而且,根本不敢睡的太死。
每隔一段时间,就得睁眼起来,看看情况。
好在,这些噩梦般的日子,终于是过去了。
有了官家旨意,有了官府的保护。
他总算能睡个囫囵觉了。
哪怕最终他被官府定罪,至少,妻儿老母可活!
另一边,赵煦的旨意一下,朝野内外,虽有微词。
但考虑到,这道旨意,在保护了商贾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同时,其实也保护了其他所有人一一这可是你赵官家自己明发各部的哈!
家居之地,訾产所在,乃是百姓庶民,血汗所凝。
只要不曾犯法,或者官府没有明确罪证。
那就风能进,雨能进,你赵官家不能进哈!
——
既然如此,那俺也是百姓。
俺的家居、訾产,也是俺父祖血汗所凝的合法财产。
只要俺没有犯法,那风能进,雨能进,你赵官家不能进哈!
而这正是所有人,做梦都想要的保障!
所以,尽管舆论有些微词,但大体上,大家还是能认。
因为这符合所有人的诉求。
即使是程颐这样的一心只有孔孟仁义的大儒,在知道了此事后,也是感慨不已,赞道:「当今天子,真不愧汉唐明主也!」
「此诏,颇具先汉之风!」
东汉的郑玄,曾记载汉代的律法有规定: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无罪!
故此所有汉人,无论文武士庶都是武德充沛。
程颐的兄长程题在的时候,就经常引用郑玄的这条记载,认为这是良法。
乃是保护良善,驱逐盗匪的必须。
而当今天子,明发有司的这道诏令,在程颐看来是在汉代律法上更进一步的规定—一只要不犯法,甚至官府若没有明确罪证。
则百姓的居所、财产内的一切,都受到保护。
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这是什么样的胸襟啊?
三代先王,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真的是先帝的教导吗?
太伟大了!大宋英文烈武圣孝皇帝!
于是,连夜写了一篇文章,大赞此诏——三代以下第一诏!
赵煦却不关心这些事情。
他甚至都没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因为他很清楚的,所谓法令,所谓制度,服务的都是统治者。
什么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官字两张口,想要给人安一个罪名还不简单吗?
再说了,这天下还有完全清白的官员、商贾吗?
所以,这个事情,最多最多,算是让大宋的法制,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给有产阶级,特别是新兴的工商业资本吃颗定心丸,安抚一下他们罢了。
免得,吓坏了小孩子,大家都不敢做买卖了。
故此,赵煦这边是毫不犹豫的,部署著杀人、抄家的事情。
首先,自然是那几个在坊间风评很恶劣,做事过于没有底线比较大的家伙。
比如,金城坊的苗家纱场,开化坊的郑二纱场以及明义坊内的韩氏兄弟纱场这些都是去年开始崛起,并迅速壮大的一批工坊主。
这些人都有个特点—一基本都是过去开封府内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的首领。
这些家伙本来就没有底线。
开始创业后,为了捞钱,自然是肆无忌惮。
像是现在纺织业内的那些乱象—诸如损耗分摊、伙食费扣除什么的,都是他们带起来的风潮。
探事司也早就在赵煦的授意下关注上了这些人。
一一给他们打上标记,做好了罪证搜集工作。
如今,到了需要借他们项上人头用的时候。
自然的,也就不需要客气了。
探事司的文牍,在圣旨下被一册册调出来。
这些家伙的罪行和罪名,一条条的从中捡出来。
真真是罪状十二卷,卷卷有其名。
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所有罪证、卷宗,全部送去开封府,让开封府准备抓人、抄家!
用他们的脑袋和血,来给其他人开开眼,立规矩一在大宋,要赚钱就得听指挥!
不听指挥的一就是这个下场!
于是,元祐三年十月已丑(十七),开封府商贾苗百年、韩富贵等,坐坏纲常法度乱社稷」下狱,籍其产,以其财偿百姓无辜者。
一日之内,开封府就收到了数百封诉状。
都是状告这些人,欺压良善,克扣工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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