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认罪书!
张志远的心,猛地沉到了谷底。
认罪书!
他手里的笔差点没拿稳,在笔记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黑痕。
完了。
这两个字在他脑海中轰然炸开。
作为一名法学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三个字的分量。
认罪,就意味着当事人亲口承认了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
一旦这份文件在法庭上被公诉人拿出来,张伟之前构想的那个精妙绝伦的“整体行为正当防卫”辩护策略,就等于被人连地基一起拆了!
地基都没了,还怎么无罪?
无罪辩护的前提,就是不认罪!
现在当事人自己都认了,法官还怎么判你无罪?
接下来的庭审,将不再是“有罪”与“无罪”的对抗,而是“判十年”还是“判死刑”的拉锯。
而以这个案子的恶劣程度——将一个大活人当尸体掩埋,保底都是故意杀人罪!十年起步,上不封顶!
张志远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他下意识地去看张伟,希望从老板脸上看到一丝震惊或者凝重。
然而,没有。
张伟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甚至连坐姿都没换一下,只是平静地看着那个把头埋进膝盖里,肩膀剧烈颤抖的女孩。
“签了什么?”
他的声音依旧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
“认……认罪认罚具结书。”
李静的声音细若蚊蚋,充满了绝望。
“胡说!”一旁的王秀琴终于反应过来,她一把抓住女儿的胳膊,气得浑身发抖,“小静!你怎么这么傻啊你!”
李静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张志远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太典型了。
这是审讯中最常见,也最阴损的招数——利用亲情进行分化瓦解。
对于李静这样一个涉世未深、又极度恐惧的女孩来说,这套组合拳的杀伤力,不亚于任何酷刑。
张伟没有理会情绪激动的母女,他继续对着话筒,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审讯的时候,有几个人在场?”
李静抽泣着,努力回忆:“两个……两个警察。”
“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聘请律师?”
李静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们有没有告诉你,认罪认罚的后果是什么?”
李静还是摇头。
“审讯的全过程,有没有进行录音录像?”
“我……我不知道,房间里好像……好像有一个摄像头,但是没亮灯……”
张伟心里有数了。
他沉默了片刻,整个会见室里,只剩下母女俩压抑的哭声。
张志远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往下沉。
诱供。
而且是程序严重违规的诱供。
在公安系统内部,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直接与绩效和评优挂钩。
这也就催生了各种各样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审讯技巧。
放在十几二十年前,那会儿的手段可比现在粗暴多了,什么“大记忆恢复术”都是家常便饭。很多嫌疑人就算硬扛着没认罪,熬过了羁押期,从看守所里出来,精神也彻底垮了,最终选择自杀的,不在少数。
现在法治进步了,刑讯逼供那一套基本没人敢玩了。
可诱供这种动口不动手的“温柔”手段,却屡禁不止。
它就像一根扎进肉里的软刺,不会让你流血,却能让你痛不欲生。更麻烦的是,它不留痕迹,你事后去验伤都验不出来,空口白牙地说警察诱供,谁信?
法官凭什么信你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不信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警察?
张志远越想越绝望,他觉得这个案子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就在这时,张伟的声音再次响起。
他没有去安慰那对母女,反而是对着张志远,慢悠悠地开了口。
“志远,你觉得,一份漏洞百出,通过欺骗和恐吓拿到的认罪书,在法庭上,能站得住脚吗?”
张志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理论上站不住脚,非法证据应当排除。但是……但是实践中,被告方很难证明取证过程的非法性……”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证明不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当事人,被一份伪造的‘认罪书’,送进监狱?”
张志远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是啊,难道就这么算了?
他看着玻璃对面那对抱头痛哭的母女,心里那股子属于法律人的执拗劲儿,又被勾了起来。
凭什么?
张伟不再理会他,而是将通话器重新拿到了嘴边。
“王秀琴女士,李静同学。”
他的声音,让哭泣的母女俩同时抬起了头。
“那份认罪书,不用管它。”
“它就是一张废纸。”
李静和王秀琴都怔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张律师,可是……可是我签了字,按了手印……”李静颤声说。
“我刚才说了,我从不安慰我的当事人。”
张伟靠回椅背,双手交叉放在桌上。
“我现在教你们一件事。”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讯问时,必须全程不间断地进行录音录像,音像资料要随案移送检察院和法院。”
“这份录像,就是戳穿他们谎言最有利的武器。”
李静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一丝微弱的光亮:“那……那要是他们拿不出来呢?”
“拿不出来?”张伟笑了,“那就更有意思了。”
“他们要么说设备坏了,要么说视频丢了。你信吗?”
李静下意识地摇头。
“法官也不傻,他也不会信。”
“所以,到了法庭上,你们什么都不用怕。”
张伟看着李静,一字一句,清晰地交代。
“当公诉人把那份认罪书作为证据展示出来的时候,法官一定会问你,上面的签字和手印是不是你本人的。”
“你要点头,告诉他,‘是’。”
母女俩都懵了。
张志远也懵了。
这是什么操作?
承认了,不就等于坐实了认罪书的有效性吗?
张伟没有理会他们的错愕,继续说道:
“然后,你就把那天审讯时,警察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原封不动地,当着所有人的面,复述一遍。”
“你就告诉法官,你之所以会签那份东西,就是因为警察告诉你,只要你签了,就能救你妈妈。”
“记住,不要添油加醋,不要有任何情绪,就像背书一样,把他们的话,一字不差地背出来。”
李静看着他,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剩下的,交给我。”
张伟说完,便站起了身。
“好了,今天的会见就到这里。你们安心在这里待着,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外面的事情,不用你们操心。”
他冲张志远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收拾东西。
会见结束。
在狱警的带领下,母女二人一步三回头地被带离了房间。
直到那扇铁门在身后关上,李静还觉得像在做梦。
那个叫张伟的律师,他的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只是在安慰她们?
可他的表情,他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像是在开玩笑。
尤其是最后那句“剩下的,交给我”,平静,却又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信服力。
走出看守所,刺眼的阳光让张志远一时有些睁不开眼。
他抱着笔记本电脑,快步跟在张伟身后,他憋了一路,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张律,您……您刚才说的是真的吗?就让当事人在法庭上那么说,能行吗?”
“万一……万一法官不信呢?”
张伟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
“以前,或许不行。”
“但现在……”
“时代变了。”
他没有再解释,转身继续朝前走去,只留下一个让张志远百思不得其解的背影。
张志远的困惑,张伟一清二楚。
这小子没错,他指出的,正是国内刑事辩护中最无奈,也最普遍的困境。
理论上,证据的合法性,需要由提供证据的一方,也就是检方来证明。
这是写在《刑事诉讼法》里的金科玉律。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条金科玉律却发生了诡异的“位移”。
现实的法庭上,法官往往会把证明证据“不合法”的责任,变相地推给辩护律师。
你有本事证明警察诱供了,我就采纳。
你证明不了?那就对不起,这份认罪书,我只能认定为有效。
无数律师就倒在了这“最后一公里”上。他们明知当事人被坑了,却拿不出铁证,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份被污染的证据,成为压垮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张志远不知道的是,张伟现在拥有的,正是抹平这“最后一公里”位移的终极武器。
【绝对公正领域】。
这个被动技能的核心,并非凭空创造证据,而是强制性地,让法庭的判决,绝对遵从于一个基于现有法律框架所构建的、能够自圆其说的逻辑闭环。
而张伟要构建的逻辑闭环,简单到近乎粗暴。
那就是回归法律本身!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有权要求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公诉方有责任提供完整的、未经剪辑的审讯录音录像,以证明其获取口供的程序合法。
现在,公诉方要么拿不出录像,要么拿出的录像不完整。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未能完成法律赋予他们的举证责任。
因此,基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始无效,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
这个逻辑,任何一个法学生都懂。
但在以往的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像一道无形的墙,挡在逻辑和结果之间。
可现在,有了【绝对公正领域】,这道墙,将不复存在!
只要张伟的逻辑链条完美闭合,且完全基于现行法律。
那么,法官就只有一个选择——遵从。
那份在张志远看来足以致命的认罪书,在张伟眼中,已经不再是威胁。
如果公诉人真的拿出这份认罪书,那很抱歉了,如果最终判了无罪,那么参与审讯的警察要倒大霉了!
想到这里,张伟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他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座,看着刚刚追上来的,还在喘气的张志远,发动了汽车。
“走吧。”
“好戏,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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