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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今天,你在我面前是最厉害的。”


陈栖猜错了。

没想到今年的杀猪,真的有能让陆聿珩参与的环节,而且他表现确实很好,甚至有点帅气。

那头猪挣脱了绳子,跑得满院子都是,小孩儿们关紧了后院的门,隔着一条门缝偷偷往里面看。

惊慌失措的场面下,陆聿珩力挽狂澜,硬是拽住了那头一百多公斤的猪,让陈朋义把刀扎进了猪脖子里。

热水彻底沸腾了,几个妇人开始给猪剃毛的工作,小孩儿们笑起来,开始期待中午的杀猪饭。

陆聿珩回来时,卫衣上全是溅上的血,连陈之允都没忍住偷偷笑。

他抓了抓头发,哪怕是如此狼狈的时刻,这张脸看起来依旧英俊,漆黑漂亮的眸子看得要让人溺进去。

陈栖憋着笑,肩膀一抖抖的:

“师兄啊,你真的好厉害,这头猪果然不是你的对手。”

陆聿珩抬起手背,擦拭着脸边上的血迹。

“好笑吗?”

陈栖脑袋点得飞快,酒窝笑得很深,能戳进一个手指。

“这下你在我面前是最帅的了,全场最帅。”

陆聿珩知道陈栖在逗他,还是心念一动,像个获胜的孩子似的,别扭又高兴地偏开头:“知道就好。”

“我去洗澡,你不要乱跑。”

“嗯嗯。”陈栖赶忙点头。

人走远了,陈栖才叹了一声,搭着陈之允的肩膀:

“好幼稚一师兄。”

陈之允莞尔,声音很淡:“但也是很不错的师兄,不是吗?”

陈栖侧脸映在日出的第一抹晖光下,说不出的清秀,他喉结滚了滚,在晨色中勾出一抹笑意:

“嗯,是。”

大院里忙活了几十分钟,总算把猪血都放干净了,接了整整一铁盆。

陈朋义负责开膛破肚,把内脏取出来,再把大块的猪肉分割好,让亲朋好友们分几块儿大的带回家。

连续几天的大雨,柴火堆里的柴都浸了水,邓红芸只好唤陈栖去山顶的大柴房里取些储备的大柴木来。

陆聿珩花了几十分钟才把身上的猪腥味洗干净,下楼寻了半天都没找到陈栖的身影。

他走到厨房里,邓红芸已经起锅准备把猪蹄煮下去拜神。

“阿姨,栖栖呢?”陆聿珩问。

邓红芸一愣,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伸出脑袋往外张望了一圈,没看见人影:

“诶,栖栖刚才去山顶拿柴,现在还没回来吗?”

“山顶?”

陆聿珩忽然意识到什么,抿了抿唇。

“山顶来回也就二十几分钟吧?栖栖去了有多久了。”

邓红芸也觉得不对劲,忧心忡忡地说:“刚起锅就去了,这会儿都要出锅了,得有一个多两个小时了吧?”

陆聿珩蹙眉,只嗯了一声。

他拿出手机一看,信号只有三格,越往上的位置只会更差。

“阿姨。”陆聿珩说,“最近下雨天气很差,山顶上很多路都有石块,我很担心栖栖,我上去找一找他。”

邓红芸一听,也着急起来:

“那不行,你一个人去也不安全。”

她把头探出去,喊了两声:

“老陈!允之!”

“栖栖上山顶拿柴大半天没回来了,你们去山顶上找找栖栖呢?”

……

高原深邃的阴霾之下,翠绿的树木层层叠盖,今日依旧是阴天,原本就稀薄的光线穿过叶间的缝隙投到泥泞湿漉的土壤间,显得幽暗闭塞。

陈栖裤管上全是黏腻的泥水,他一瘸一拐地找了块石头坐下,仰头能看见藤蔓交汇叠盖的洞口。

看不见外面光线的变化,陈栖也不知道在这个洞里待了多久。

他把背后的箩筐放下,艰难地拿出手机,连续发了几条消息,都是失败的感叹号。

陈栖是个爱干净的孩子,一直都是。

此刻浑身都裹着腐败树叶和不知名动物排泄物的味道,实在是让他难以接受。

真是运气不好。

陈栖想。

这不是他第一次跌进这个洞里,再很多年前,连年龄都记不清的时候,也滚进来过一次。

不过那会儿陈朋义和邓红芸在外打工,拜托了小姑照顾他一段时间。

他上山拾些干牛粪,准备回去混着柴火烧,一不小心脚滑就跌进了这个山洞里。

那会儿他寄人篱下,哪怕是真的在山洞里死掉说不定都没人会想得起来,在洞里待了两天两夜,也是上天眷顾,给他留了一条很粗的藤蔓,才能从洞里爬出来回到了家。

陈栖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件事,只是被接到城里后的许久,他都拒绝去小姑家吃饭。

哪怕记不得年龄,记不清洞的位置,陈栖也记得那种绝望。

仿佛被世界上所有人都抛弃了的绝望。

不过运气是会用完的。

这次的洞缘一干二净,没有任何能让他搭把手的藤蔓。

他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蜷缩成一团,像只受了伤的幼犬。

不知睡了多久,窸窸窣窣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陈栖。”

“陈栖!”

“栖栖!!”

陈栖在若隐若现的呼唤声中,慢慢睁开眼。

眼前依旧是漆黑一片,伸手看不见五指。

“陈栖。”

“是我。”

陈栖听见了陆聿珩的声音。

他慢慢仰起头,透过狭小的洞口,他看见了今晚弯成一道镰形的月亮,以及陆聿珩的脸。

陈栖不爱哭。

从小学到大学,可能哭的次数寥寥无几。

他是好多邻居和亲戚眼里的乖孩子,老实听话,在学校也从不惹是生非,在家会帮忙做农活体恤父母,

四邻八坊都知道,他连上了大学,都不要家里给生活费,全靠拿奖学金,完全是模范级别的懂事。

直到遇到了陆聿珩。

一切压抑许久的委屈都得到了释放,他就像一个合适的容器,会任劳任怨地装下陈栖给的所有东西。

开心、伤心、不熟练的撒娇,又或者是偶尔一次的任性和胡搅蛮缠。

陆聿珩统统都接受。

“陈栖?”陆聿珩在洞口很着急,“能听见我说话吗?我带了麻绳,你绑在自己身上,我拉你上来好不好?”

他看见洞底小小的身影,没怎么动。

“陈栖?”

“嗯……”

从鼻腔里出来的小小一声。

陆聿珩喉结一滚,看着他窸窸窣窣地把绳子绑在身上,然后拿上滚落在坑底的小箩筐和几个干柴。

陈栖不重,甚至不费什么力气就能从坑底拉上来,枯枝落叶慢慢从他身上滑落,露出他今天原本穿的浅蓝色卫衣,上面有小狗的印花。

陈栖睁开眼,只觉得眼前的陆聿珩越来越近。

直到脚腕传来一丝隐隐的疼痛,陆聿珩把他抱进怀里,解开了他的鞋,让原本肿胀了一天的脚踝终于得到了舒缓。

“疼不疼?”

陆聿珩眉心皱得好紧。

陈栖摇摇头,又吸了吸鼻子:

“疼。”

他的眼泪总是那么重,砸到陆聿珩心上是酸酸涩涩的。

陈栖还是不习惯向人撒娇诉苦,眼泪出来就立马往陆聿珩怀里狠狠蹭了两下,试图抹去这几滴毫无男子汉气概的水。

陆聿珩低低的笑着,把他抱起来,在怀里揉了揉他的脑袋。

“乖。”

“辛苦我们宝宝了。”

陈栖重重地嗯了一声。

他少有的心安理得待在陆聿珩怀里,环抱住陆聿珩的脖颈,觉得陆聿珩也被他蹭得不好闻了。

“还在委屈?”

陆聿珩抱着他走得很慢,十来分钟才出了被树林遮挡住视线的区域。

陈栖没说话,只是埋在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真的很宽阔,能让陈栖躲在里面,吹不到一点冬夜的冷风。

直到看见小村子里亮起的灯火,陈栖心跳很快,指尖蜷着,很小声地贴在陆聿珩耳边说:

“今天,你在我面前是最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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