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温香软玉忘前尘
第二天午后。
陈汉斜倚在床头,姿势颇有些不成体统。
他左手还在被窝里,顺着身侧林知许下摆探进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拢慢捻。
右手则举着那本刚买回来的盗版书,看得津津有味。
林知许侧身向里,呼吸匀净,只是偶尔身子轻颤一下,从鼻腔里哼出一声似恼非恼的呢喃,听着反倒像是催促,显然并未熟睡。
陈汉翻了一页《我在多鸟观中那三年》。
书上写的是一名叫刘三的修士,前往多鸟观求仙问道的往事。
署名是中州散人刘三。
书中写道:
“余本中州一介散修,资质愚钝,蜚蠊灾下求道无门。那年岁天下宗门林立,然收徒皆看灵根家世。唯有一地,名曰多鸟观,处云台山,号称有教无类。”
“那日初登山门,见一四臂怪人守于阶前。此人尖嘴猴腮,鼠目寸光,四条胳膊各执一法器,见人便笑,那笑里透着三分精明七分算计,活脱脱一只成了精的大耗子。后知其名曰多宝,乃是一观之主。”
陈汉看到这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被窝里那只手稍稍用了点力。
林知许身子一颤,回手就在他大腿上掐了一下,没睁眼,嘴里嘟囔。
“手别太放肆。”
“这书写得逗。”
陈汉把书往她那边凑了凑。
“你听听这描写,一观之主是个四条胳膊的大耗子,这不纯粹扯淡么?”
林知许没理他,只是往他怀里缩了缩,找了个舒服姿势。
陈汉继续往下看。
书中刘三入了门,才发现这多鸟观是个吞金的无底洞。
“观中规矩甚奇,不讲修为高低,不论先来后到,唯视灵石多寡。入门需缴费,听课需缴费,便是那茅厕多用一张草纸,也得记在账上。”
“余初入外门,囊中羞涩,被分去后山喂猪。那猪亦非凡品,个个大耳肥头,据说乃是那位从未露面的太上长老最爱之物。”
“提及这位多宝,观中众说纷纭。有言其乃上界谪仙,法力通天;亦有言其乃盖世魔头,嗜吃烧鹅,喜敛财,常有惊人之语传出。”
“次年,观中来了一虬髯大汉,自称悬镜司周大人。此人身形魁梧,满面横肉,腰悬长刀,那是真正的凶神恶煞。据传乃是观主多宝的师弟,名唤阿鸟。每回入观,必大包小裹,皆是孝敬那太上长老的吃食。”
“余曾于廊下洒扫,偶听那阿鸟与多宝争执。”
林知许终于忍不住了,睁开眼,那双眸子里还带着睡意惺忪的水汽。
“你到底是看书还是摸我?”
“两不耽误。”
陈汉一本正经。
“这叫红袖添香夜读书,虽说这会儿是白天,咱这袖子也不红,但这意境到了。”
又翻了几本其他书,内容大多讲的是多宝的修仙经历。
说他建立了多鸟观,后来又去了无尽海,成了元婴榜的第一名,最终成了中州的守护者。
此人不知道为何,中州明明是个蜚蠊成灾的地方,但是蜚蠊不攻击这多鸟观。
林知许从锦被里探出半个脑袋,大概是被陈汉那翻书的动静扰得烦了,眉头紧蹙。
“这种闲人胡诌的野史,也就是骗骗你这种没见识的。少看点,仔细看坏了脑子。”
陈汉不乐意了。
“咋就看坏脑子了?这可是下溪镇书坊的畅销货,那卖书的伙计说了,这叫中州秘闻。再说了,我如今是个赘婿,又是个聋子,除了看书还能干啥?”
“看书也得看正经书。”
林知许伸手就要去夺那本书。
陈汉手一缩,把书举高了些。
“这咋不正经了?讲修仙的。”
林知许轻笑一声。
“修仙者算个什么东西?”
“你放着我这么个真神仙不看,去看那些蝼蚁的故事……”
“行行行,你是神仙,你是天上的星宿下凡。”
陈汉把书合上,随手往床头柜上一扔。
“不看书看啥?”
林知许被噎了一下,在被窝里狠狠踹了陈汉一脚。
“看我。”
陈汉与林知许虽是共宿一榻,耳鬓厮磨,看似那米已成炊,生米煮成了稀烂的饭。
实则死活没迈出那临门一脚。
此时被窝里热气蒸腾。
陈汉整个人贴在林知许身后,像是要把自个儿嵌进那女子的骨肉里。
所谓素股便是如此。
林知许回过头,眸子里水汪汪的一片,眼尾泛着红。
“咋了?”
陈汉一脸的无辜,手里还举着一本刚看到第一页的书。
林知许气得去掐他的胳膊,可手又软绵绵地使不上劲。
陈汉身子一沉。
“呀!”
林知许整个人瘫软成一滩烂泥。
“你看这书上写的,这中州真有意思啊,下溪村为啥偏偏就没有蜚蠊灾?”
“你……你进吧……”
谁知陈汉却像是没听见一般。
“啥?你说啥?”
“我这耳朵今儿个背得厉害,蝉叫得跟打雷似的。”
林知许气得牙痒痒,可身子却诚实得很。
她微微撅起,那两团像是刚剥了壳的荔枝。
虽未入港,却已是惊涛骇浪。
陈汉也不记得自个儿从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此刻,他只觉得这才是活着的滋味。
身下这个口口声声说自个儿是神仙的女人,这会儿还不是被他弄得五迷三道,只会哼哼唧唧地求饶?
若是神仙都这般滋味,那他这凡夫俗子,倒也做得值了。
雨淅淅沥沥又下了三日,全看林知许心情。
下溪村的土路烂成了稀泥塘。
耳边蝉鸣如潮,嗡嗡作响,但他心里却静得像是一潭死水。
这日子美啊。
以前他不知道自个儿是谁,总觉得自己可能背负着什么血海深仇,或者是哪个江洋大盗隐姓埋名。
可自从在那苞米地里跟林知许把话挑明了,又被那温香软玉的身子给把魂勾了去,他就觉着,想那些虚头巴脑的干啥?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能吃上软饭,那才是本事。
林家虽说是外来户,没地没田,但这屋里的陈设,比那村长家还讲究几分。
林老汉那个老抄胥,手里是攒了几个大钱的。
他歪过头,透过窗棂缝隙,瞅着隔壁正屋。
林老汉佝偻着背趴在案前,正一下一下地点着头抄书。
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听着像是要把肺管子都给咳出来。
好半晌,才缓过一口气,端起手边的凉茶灌了一口,又继续提笔。
这老头子,身子骨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听村头的赵郎中说,这是年轻时落下的病根,加上这几年没日没夜地熬心血抄书,早就熬干了油。
“赘婿这碗饭,不好端。”
陈汉心里盘算着。
若是这老头子身子硬朗,再活个十年八年的,那他陈汉就得在这家里装十年八年的孙子。
还得受着老头子的管束,防着他在林知许耳边吹风。
“等这老头子两腿一蹬,这林家的家产,这满屋的书,还有那俏生生的林知许,就全是我的了。”
这就是吃绝户。
若是哪家没了男丁只有孤儿寡母,族里的亲戚、村里的无赖,就像闻着味儿的苍蝇,一窝蜂地涌上去,把那家产分食个干净,连根筷子都不给留。
陈汉突然皱了皱眉,为何自己有那么邪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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