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短剧对于法学生的作用
“接下来,我会先播放相应的‘影视剧’片段,然后进行提问。”
“金律师.....准备好了吗?”
金胜都没有回答,直接抬手示意了一下。
影视剧中,那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太多了。
差不多平均每5分钟,就会有一次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如果换成短剧......几乎每一集都能形成一篇法律报告。
现在很多法学生、实习律师、刚执业的年轻律师,都喜欢看短剧来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思维能力,专业基础。
就连金胜也不例外。
顾莎莎将一块平板放到面前,点击播放。
“上一世,室友的手机碰到了我的黑卡,一瞬间就刷走了1000万。”
“这个金额,和他请同学们在奢侈品店消费的数额一样。”
“当我去找他理论时,却被他拍下视频放到了网上,热度瞬间燃爆。”
“就在我准备让家族出手的时候,喝的水里被掺了毒药,当场暴毙。”
“再次睁眼,我又回到了开学第一天。”
“这一次,我把黑卡锁进了军用级别的保险箱,手机也换成了老年机。”
“.........”
从第一句台词出来,金胜便立即露出了一副牙疼的表情。
这特么什么脑回路。
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都快笑喷了。
只是金胜不知道,从一进门开始,拿着手机拍摄的同事....其实一直都在直播。
本来只有200多人观看的直播间,早已飙升到了3000多人,足足增长了十几倍。
顾莎莎在旁边瞄了瞄右上角的人数,以及公屏上那飞快刷屏的留言,嘴角都快成翘嘴了。
她哪里打过如此‘辉煌’的仗。
果然,金胜这张脸.....就是流量的保证。
很快,内容播放完毕。
“好,下面开始提问。”
“请问.....内容中涉及了多少项违法犯罪行为。”
金胜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随便用手机跟实体银行卡碰一下,就能瞬间盗取卡片信息,还能用于大额消费,显然是不可能的。”
“技术上面先不说,请问如何绕开银行防御系统,破解个人银行卡密码。”
“当然,咱们这次说的是法律问题,那就暂时先忽略掉这些‘硬伤’。”
金胜抬手一根手指道:“第一项,盗窃罪。”
“其核心特征为....采用隐秘手段转移他人财产。”
“即:明知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仍主动实施窃取行为,并希望结果发生。”
“1000万金额,起步在10年以上。”
“第二项,未经同意,拍摄争执过程放上网,并引起大量热度。”
“这属于侵犯了《民法典》规定中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另外,若视频被剪辑、配文引导网暴,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46条之规定的侮辱罪。”
“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三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使用、消费的,构成该项罪名。”
“尤其是购买高价值、易变现、不记名的商品。”
“第四项,故意杀人罪。”
“目标明确指向个人的,构成《刑法》第232条的故意杀人罪。”
“依法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投毒行为‘同时’危及他人,则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旦致人死亡,最高同样可判死刑。”
顾莎莎面带微笑的接话道:“好,感谢金律师的专业讲解。”
“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段VCR。”
话音一落,再次点击播放。
这是一段典型的‘打脸’场景。
女主独自一人去别人公司谈业务,遇到富二代前男友和绿茶同父异母的妹妹........
然后妹妹开始‘嘲讽’,引来众人围观。
女主反驳两句后,对方说不过,便开始编造各种莫须有的事情。
什么‘虚荣、出轨、不要脸’.....等等!
吃瓜群众闻言,纷纷开口附和。
渣男也是立即上前指责,要求女主跪下道歉,否则以后都不会理她。
这时候,女主表示自己手里有证据,能证明谁才是真正的‘小三’、处心积虑的抢男人。
结果手机刚拿出来,就被妹妹一把夺过摔在了地上,粉碎了还用脚再踩两下。
渣男更是直接一个巴掌甩在女主脸上,指着她道:“别再闹了.....”
“自己不要脸,还敢诬陷别人,你妹妹这么单纯、善良,你以为跟你一样啊!”
“我告诉你,赶紧给我离开这儿。”
“不然我就真的再也不原谅你了。”
“........”
金胜有些痛苦的抬手掩住了眼睛。
当然,这是故意装的。
谁认真谁就输了。
为了娱乐效果嘛!
现在众人全都捂嘴在憋笑。
倒是一旁趴在软垫上睡觉的哈基米,有些迷茫的‘喵’了一声。
一双天蓝色的卡姿兰大眼睛这边看看、那边瞅瞅的。
好似在问:“肿么了,是被我给‘萌’到了吗?”
此时的直播间公屏上,差点没被‘哈哈哈.....’给刷屏了。
但更多的,还是一些爱‘调侃’的网友们在发言。
什么:‘以后开庭就找编剧上,绝对能把对方律师逼疯。’
‘没有亲身体验过,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剧本。’
‘太经典了、典中典。’
平板电脑中,已经播放到了两个‘蠢’保安出场,听信渣男的说词,正控制住女主,准备给‘叉’出去。
接着,霸道男主总裁帅气亮相,制止,呵斥、英雄救美。
最后渣男和渣女被赶出去,保安被特助随口开除。
男主则是扶着女主上楼进了办公室。
视频到此结束。
顾莎莎笑眯眯的开口道:“金律师.....还是老规矩,你需要指出里面涉及到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金胜无奈的点了下头。
“第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妹妹抢夺手机摔坏并用脚踩,属于典型的‘物理毁损’行为,会导致财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司法实践中,即使金额未达‘刑事立案’的5000块标准,但因其行为带有....公然性、侮辱性,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若行为人是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目的,还很可能会被考虑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金胜此刻突然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举起一根手指道:“在这里.....我要郑重的告诉小伙伴们。”
“吵架归吵架,千万别特意去摔人家手机、踢人家车门...之类的。”
“另外,要是对方这么做的话,你们就静静站着,等蜀黍来了之后,刻意强调‘损失’这一点。”
“有人要想和稀泥,那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
“别听什么不和解、就不赔钱之类的瞎忽悠。”
“小孩子都知道弄坏了东西要道歉、要赔偿。”
“刑事犯罪,不影响民事赔偿。”
“最后,蜀黍要是告诉你‘立不了案’,你不妨让他出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再拿着这份决定.....去检察署坐坐,或者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聊聊天。”
“你们懂的.....”
金胜下巴一抬,做了个‘在心中’的表情。
随着这段话一出,公屏上也是一片的‘懂了、谢谢、满满都是干货....’之类的留言。
看着直播间的活跃度,以及6000多的观看人数,顾莎莎心里头那是说不出的满意。
搞好宣传、增加账号粉丝量、扩大律所知名度.....那可是她这个网络部主管的任务。
这次的策划算是做对了。
而更对的地方....就是这一期逮住了金胜来当‘突袭’嘉宾。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
金胜竖起两根手指。
“第二,侮辱罪、诽谤罪。”
“反派在公开场合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贬损女主的人格尊严,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另外,其言论还涉及了‘出轨’、‘虚荣’等不实指控。”
“若且无证据支持,将构成诽谤。”
“根据《刑法》第246条之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吃瓜群众的附和,算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加重了对女主名誉权的侵害,属于‘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
金胜没有停顿,竖起第三根手指。
“第三,故意伤害罪。”
“渣男当众扇女主耳光,已经实施了直接的身体暴力行为。”
“虽然一巴掌看似相对轻微,但若造成耳膜穿孔、面部软组织挫伤等伤害,经鉴定达轻伤以上,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重要的是.....”
金胜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道:“人的大脑.....其实是个很精密的构造。”
“有时候一点点外来的击打,或许就会造成什么不可逆的伤害。”
“尤其是脑干部分。”
“以目前的医疗科技,暂时还无法‘非常’准确去判断,是否真正出了什么细微损伤。”
“现在看似没事,或许过几天就出大问题也不一样哦。”
“这可就是重伤了。”
“量刑起点就是3年以上。”
“当然了.....即使经过鉴定,未达轻伤标准,该行为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可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特别是在公众场合施暴,那就具有了‘羞辱’性质,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最后.....除了刑事犯罪之外,渣男和渣女两人还涉及多项民事侵权行为。”
“如果受害人有钱又有闲的话....还能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手机损失、医疗费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道歉....等等。”
“主要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第1165条,侵权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随着金胜的话音落下,办公室内跟进来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全都鼓起了掌。
开玩笑,这可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
不捧场,难道想被穿小鞋啊!
顾莎莎同样很给面子。
看看现在直播间的热度。
观看人数....简直比那些带货的‘真’百万粉丝大V都要多了。
她能不高兴嘛!
这上过综艺、有知名度的人就是不一样。
但高兴之余,却又带着股‘浓浓’的遗憾。
因为....这次就只准备了够一期节目的素材。
否则啊!
指定得播到天荒地老。
只要睁着眼,那就继续播。
‘唉.....’
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顾莎莎开口道:“好啦!这一期的律师突击就到这里了。”
“等剪辑好视频上传后,会让广大网友发起投票。”
“得票超过一定数量,我们将会对金律师做一期‘特别专访’。”
“同样也会进行现场直播。”
“各位敬请期待!!”
搞完结束语,顾莎莎极度不舍的伸出微微有点抖的手指,关闭了直播间。
“金律师,十分感谢你的配合。”
“我也是为了工作,还请见谅!”
“下次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提前通知,约好时间。”
看着把手伸到面前的顾莎莎.....金胜立即起身和她握了一下。
这么多人都在,哪怕自己再不爽,也不会干出当场甩脸色的蠢事。
为工作能理解,可好歹提前说一下啊!
打个招呼能死啊!
看看那些综艺节目。
哪一个会真的没‘台本’,只是装给观众看,体现真实感而已。
演员嘛!
表演....那肯定是专业的。
金胜面带微笑道:“顾姐千万别这么说,大家都是为了工作。”
“只要我有空,一定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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