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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等不及了


沈蕙笙又一连取出三个香灰包,依次摆开在桌上。

“这些皆是我从保宁寺所购,三等三价,皆有契纸为证,若大人不信,当日寺中尚有多位妇人曾目睹我当场购入。”

她说完便将三个香灰包交给仵作,由仵作分别投入清水与醋中,众人屏息而看。

只见价高者香气温和,粉末细腻,入水即散;中价者色泽稍暗,沉浮不一;而最廉价的一只,灰粉粗粝,水中竟沉下一层白渣,丝毫不溶,投入醋中那份顷刻发黑发臭,与那死者所佩香灰包如出一辙。

堂上众人虽未出声,却面露震惊,眼神已然动摇。

他们心中,已有定论。

不料县令忽而冷笑一声,目光凌厉地看向沈蕙笙:“沈氏,你言之凿凿,证据昭然,倒像是早有准备。”

他语调骤沉:“本官怎知这不是你趁人不备,偷梁换柱、以假易真,故意扰乱视听?”

沈蕙笙闻言轻蹙眉头,随即淡然一笑:“大人当然可以怀疑我,那么大人大可亲自派人前往保宁寺再购一批香灰包,当堂验之,自能印证真假。”

县令摆了摆手道:“也罢——既如此,待堂后,本官自会再遣人赴保宁寺另购香灰包检验!”

简知衡却忽然开口,声音温润如常:“大人既允查验,不若此刻便验。”

县令眉头一拧:“此事不急,本官自会查明。”

简知衡仍不动声色,只道:“此案既涉人命,又牵香火之地,若不能当场验明真假,只怕平添是非,徒惹口舌。”

他说到此处,话锋微顿,像是随口一提:“况且在下巡期有限,后日还须回讲律院复命,实在是赶时间,恐怕——等不及了。”

沈蕙笙一时没忍住很想笑,只好轻咳一声以掩唇角笑意。

这县令说她偷梁换柱,她还觉得是县令打算偷梁换柱呢,否则为何几般阻挠检验、拖延时间?

若不能当场验了这香灰包,让这风声走露至保宁寺,岂不是给了保宁寺自保的时间?

显然简知衡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她原以为他会直斥不公,没想到他竟挑了这样一句理由,话不重,却叫人无法反驳。

不知怎么的,她突然有点想给他鼓掌。

他这句“巡期有限”分明就是“我赶时间,你别耍赖”的意思,换成她说,恐怕早被人吐槽是在“打官腔”了。

可这句话从温润如玉的他口中说出来,不仅不惹人反感,甚至让人觉得——合情合理,顺理成章。

这大约就是传说中——官话说得漂亮,也是一种才能。

沈蕙笙微微偏头看他一眼,简知衡神情自若,站姿沉静,连袖角都恰好垂得有礼,仿佛方才那句“赶时间”,不是巡讲拿来压人的,而是饿了拿来催饭的。

他似也察觉她的目光,轻轻侧了侧眼,没什么明显神情,只一瞬间视线掠过她扬起的眉梢,微不可察地一顿,便又落回前方。

沈蕙笙:……他刚才是不是看到我在偷笑?

县令的脸色已然变了几变,最后终于强撑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色:“既然简大人行期紧迫,那便依大人之意——来人,速去保宁寺,再购三等香灰包各一,当堂开验。”

他开口唤了名衙役,简知衡却弯了弯眼眸,温声笑道:“大人若要遣人去保宁寺,不妨让我车夫送贵衙役前往,以省去奔波之苦。”

他说得温声细语、体贴入微,甚至还略带一点歉意似的补了一句:“保宁寺虽不远,但今日天热,官差奔走劳苦,在下也聊尽薄力,权作代劳。”

这番话说得极是周到体面,竟叫人挑不出半点不是,可沈蕙笙却听明白了。

这哪里是什么体贴?

这分明是——让车夫当监督,以免这香灰包遭人掉包。

县令面色登时微僵,一怔才道:“……既如此,便有劳简大人一片好意。”

他冲那衙役沉声道:“还不快去?没听到么?简大人……赶时间!”

衙役连忙应声而去,县令缓缓收回视线,语气不紧不慢,却透着一丝凉意:“不愧是讲律院,查个小小的香灰包,还要动人、动车马,倒叫本官开了眼界。”

他这话虽还算体面,话锋里却已透出几分隐隐的不甘与怨意,仿佛被人连着两记软刀子刮在脸上,却偏偏不能发作,只得咽下。

简知衡却仿若未察,只温声颔首道:“大人宽怀,乃本地百姓之福。”

可沈蕙笙听着却甚是刺耳:什么叫小小的香灰包?

香灰包虽小,却是女子贴身日用之物,如今还出了人命,在这位官老爷看来,竟还是件小事?

她心头微凉,抬眼望向县令,只觉那身官服之下的冷漠与傲慢,叫人一时说不出话来。

女子的疾苦,女子的死活,女子的东西——果真就这样不值一提吗?

约莫一炷香后,前去保宁寺的衙役从简知衡马车上下来,手中提着三个新购的香灰包,一等、二等、三等,皆封口完整,外包颜色、纹样各异,果与先前沈蕙笙早前所呈无异。

仵作小心接过,当众拆封验查,不消片刻,便见他眉头紧皱,面色微变,低声禀道:“大人……与先前所验,确是一模一样。”

此言一出,县令的脸色也随着那骨灰缓缓沉了下来。

沈蕙笙正了正色,道:“既如此,便可断定——保宁寺所售香灰包,确系掺毒混骨!而这香灰包,正是害死女童母亲的罪魁祸首!”

言罢,她向县令行了一礼:“还恳请大人即刻将保宁寺涉事人员擒拿归案,并调阅寺庙账簿,追查灰包供货来源!”

县令缓缓起身,面色沉沉:“香灰包之祸,既已验明,自当擒拿涉事僧尼,本官亦会严加审问,依法究责。”

“但至于账簿一事——”他顿了顿道:“沈氏,此案主因在香灰包误命,香灰自保宁寺购入,必当追责,可这寺庙账簿与此案并无关系。”

他说着看又向简知衡,道:“本官此番审理,尚须秉公守度,恕难允准。”

县令话音未落,便已挥袖示意:“来人,速将保宁寺涉事僧尼带回审讯,卷宗即刻整理,明日呈报府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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