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言的绝密日记①
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立冬。
我去求了父亲。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求他。为了那个林家的姑娘。
我跪在书房的硬木地板上,磕得膝盖生疼。
我说:“大哥心里有人,他不愿娶,让我娶吧。”
父亲笑了。
他甚至没有放下手里的烟斗,只是用那种看脏东西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他说:“老二,你去照照镜子。”
他说:“你看看你那一身怎么洗都洗不掉的煞气。你那双眼睛,看谁都像是在看死人。”
他说:“林家那姑娘是水做的,是书香门第养出来的娇花。交给你?不出三天就被你吓死了。”
“那是留给你大哥的。只有修明那样干净的人,才配得上她。”
干净?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是啊,我的手脏。陆家的脏活都是我干的。
可是父亲,大哥的“干净”,不就是因为我替他挡住了所有的“脏”吗?
没关系。
既然您不给。
我就自己等。
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六日,春。
订婚了。
照片登在《津门日报》上。
那个废物穿着白色西装,笑得一脸虚伪。而她站在他旁边。穿着月白色的旗袍,眉眼弯弯,像一株开在悬崖边的白玉兰。
真好看。
可惜,站在她身边的人,不是我。
晚上,那个废物把那张样报随手扔在桌角,抱怨她的发型太土气,抱怨这桩婚事是狗皮膏药。
闭嘴。
你不配提她。
深夜,我把那张照片偷走了。
我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把她从他身边剪了下来。
“咔嚓”。
剪刀划过纸张的声音,像是在切割我和他之间的血缘。
大哥,你不要的,我要。
我把她藏在了贴身的银质相片盒里,贴着胸口。
这是我这辈子,离她最近的一次。
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二十日,晴。
我在起士林餐厅看见她了。
她和几个女学生在一起,坐在窗边。阳光洒在她身上,白得发光。
我坐在角落的阴影里,像个见不得光的小偷。
她点了一碗鲜虾云吞。
我看见她皱着眉,用勺子一点一点,把里面的葱花和姜末挑出来。
挑得很干净,一颗都不剩。
原来她不吃葱姜。
大哥不知道,父亲不知道,只有我知道。
我记住了。
如果……如果坐在她对面的人是我。
我绝不会让她皱一下眉。
我会帮她挑干净,一辈子。
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五日,闷热。
他又跑了。
那个叫安娜的舞女,勾走了他的魂。他为了去私会,又让我顶替他去参加商会的晚宴。
我穿着他的衣服,梳着他的头发,学着他那副令人作呕的温吞笑容。
所有人都在跟我敬酒。
所有人都叫我“陆大少爷”。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层皮囊下,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
我替他挡酒,替他应酬,替他维持着陆家大少爷完美的体面。
而他呢?
他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
陆修明,我嫉妒你。
嫉妒得想让你死。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一日,深夜。
我在照镜子。
镜子里的人穿着白色的西装,梳着油头,嘴角挂着那个温和的笑。
那是“陆修明”。
我练了三个小时的笑。脸都僵了。
真恶心。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恨不得一拳砸碎那张脸。
为了靠近她,我必须杀死“陆修言”,变成这个我不屑的废物。
没关系。
只要能站在她身边。
哪怕是披着死人的皮,我也愿意。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暴雨。
他走了。
他在码头的仓库里,把印章塞进我手里,像扔掉一包垃圾一样,把陆家、把父亲、把……她,全都扔给了我。
他以为他在逃离樊笼。
蠢货。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了什么。
他把林渺还给我了。
不。
不是他还给我的。是他不配。
那样好的姑娘,那样干净的水。那个满身脂粉气、只会逃避的懦夫,怎么配得上?
只有我。
只有我这个在黑暗里爬行了二十年的怪物,才懂得怎么用命去护着那一点光。
大哥,你走吧。
永远别回来。
她是我的了。
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雨。
回来的路上,青帮那群杂碎拦了路。
我赶时间。急着见她。
没留活口,血溅到了袖口上,很难洗。
可我还是晚了。
烦躁,止不住的烦躁。
埋怨,埋怨他为什么就不能早些走,这样我还能高头大马,十里红妆迎娶渺渺,至少不会让她独自一个人面对那帮杂碎。
他怎么不死啊!!!
可当我推开门的时候,她穿着红色的嫁衣站在那里。比照片上还要美。
活生生的。
我的。
我太紧张了。
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嘴就喊了一声“嫂嫂”。
该死。
真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那个称呼吓到她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带着探究和惊恐。
我不敢碰她。
手上还有腥味。指甲缝里还有没洗干净的血。
她是云端的月亮。我是泥里的烂泥。
我只能站在珠帘外面看着她。
看了一整夜。
没关系,渺渺。
来日方长。
我会把那层皮扒下来,把“陆修明”的名字洗掉。
总有一天。
我要让你看着我的眼睛。
清清楚楚地叫我的名字:
陆、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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